FLOODY on GENDER

The thing women must do to rise to power is to redefine their femininity. Once, power was considered a masculine attribute. In fact power has no sex. by Katherine Meyer Graham 權力並非男人專有,女人掌權就改寫了女性定義,因爲權力實無性別。 ~凱薩林梅爾

星期四, 十一月 16, 2006

怎樣才能捍衛“女性的尊嚴”?--從保護策略到堅持差異


半年前我曾經在“關於女性的回教化修辭與政治現實”一文(刊於2003年5月9日《東方日報》名家版)分析指出,女人的身體為巫統和回教党的道德競技場, 同時也是兩黨拉票的手段。現在,我要比較我們的父權國家與婦女團體對女人身體的看法,以便進一步擴大和深化“身體政治”(Body Politics)的討論,然後再連結“身體政治”到“女性的尊嚴”的討論上。

“女人的身體”(尤其是乳房和陰道)經常被認為是不該說的。“陰道”和“乳房”是看不見的詞,同時也是一個引起焦慮、難堪、輕蔑和厭惡的詞。不說出來的東西,它就不被看見,得不到承認,不被記憶;不說的東西一旦成為秘密,這些秘密就會產生羞恥、恐懼和神話。

我們先從二零零二年二月談起。那個時候,女人的身體曾經在我們的社會引起一片不小的漣漪。二零零二年初,長期致力對抗家庭與男性暴力的AWAM與吉隆玻 Actors Studio一群藝術家,聯合制作一部充滿爭議的女性主義劇本“陰道獨白”(Vagina Monologues)[注1]以便為AWAM籌款。無奈該劇後來卻遭吉隆玻市議會拒絕發放演出執照,因為市議會禁止表演廳出現任何“鄙俗 (vulgar)的演說或插圖”。儘管AWAM已經依據“可蘭經指示”(姑且不論是“誰”解讀的可蘭經)刪除“陰道”字眼,最後仍然免不了被禁[注2]。 這個事件中,市政府禁止“陰道獨白”演出,因為“陰道”是“鄙俗”的。

同一年,時間往後推移,二零零二年七月,新加坡電視臺優頻道娛樂節 目“全星總動員”,帶隊來馬尋求波霸。該電臺此前在新加坡便發起了一項尋找女性“波霸” 的活動,在攝影鏡頭的追捕下,多位胸圍突出的女人登上節目,成為媒體報導的對象,再次掀起“女體”的討論話題。該節目主持人延續上述發燒課題,擴大活動場 域至馬來西亞,希望引發更新鮮刺激的媒體秀。電臺主持人與攝影大隊,到吉隆玻陽光廣場實地搜尋波霸女性,馬來西亞的媒體也連日競相報導,成為一股新鮮刺激 的話題。媒體與社會輿論普遍以不懷疑既存道德合理性的論調,拒斥此活動貶低女性。

在2002 年7月10日《星洲日報》的報導“婦女組織非議獅城電視臺 到馬尋波霸有辱女性尊嚴”中,其中一位受訪者為馬華婦女組全國組織秘書周美芬,她說“這種以女性身體某部位來比賽的活動,對女性是一種污辱”;民主行動党 全國婦女組主席章瑛則說“女性長期以來面對最大的壓迫就是性壓迫,而男女之間出現不同的標準皆是從性開始……這種以女性的胸部來娛樂男人的活動是絕對不能 助長”;大馬人民之聲的發言人則說“女性可以以自己的身體為榮,但是一旦被商品化後,將會強化男性從性角度去看待女性的傳統觀點……女性的主要功用是哺乳 下一代”;在同一天的報導“找波霸比大胸 婦女代表:有辱女性尊嚴”中,雪華堂婦女組主席鄭淑娟表示該活動“有辱女性……胸部是人體構造之一,功用在哺乳……女性應有本身的自尊,她們應該愛惜自己 的身體,不過不應特別突出身體的某一部位,尤其是胸部,或拿身體的部位來參加競賽或廣告”;郭素沁亦表示“有關活動會醜化女性,有辱女性的尊嚴……希望新 加坡政府正視此事”。有趣的是,儘管韃筏聲不斷,部份被選中的女人不但不表示嫌惡,反而大膽地展示自己傲人的身材。[注3]

在那次的“波霸事件”中,女人的身體比起之前“鄙俗”的“陰道獨白”多了“尊嚴”的字眼。那次事件引起的社會和媒體反應,向馬來西亞女人赤裸裸的訓示:女人的身體既是榮譽、尊嚴的象徵,也是羞辱、可恥的體驗。

不管怎樣,從2月份到7月份,吉隆玻市議會禁止“陰道獨白”的理由與政治反對派和民間婦女組織的女性們反對“波霸比賽”的理由,都是因為女人的身體是“不 應啟齒”或者是“不應公開”的“恥辱”和“鄙俗”,因此任何女人若是公開展示胸部便是“自取其辱”,同時也會羞辱到其他女人的尊嚴。

儘管使用相同的語言看待或詮釋女人的身體(即“女人不可甚至不應公開展示身體”),是否就此意味國家與婦女團體之間,對女人身體的看法是完全一致呢?同樣禁止女體演出的語言,是否意味同樣的價值觀呢?禁止女體演出真的能保護女人嗎?

其實,對於“女人身體”的看法,不只有美學問題,同時還膠著著一套有關身體的意義體系和權力問題。在這種情況底下,我不是要簡單的推論說,只要女人勇敢展 示身體、講述身體,就一定能解放女人或是改善女人的地位;我也無意討論色情工業、流行文化工業與商品化女體的問題。本文的目的是要質疑,對那些說出自己身 體感受的女人回應說“有辱女性尊嚴”、“身體是羞辱的象徵”,是否足以抗衡父權社會的性 / 別壓迫?

我想答案是明顯的。其實,父權社會 有一套不僅是尊嚴與恥辱對立的價值體系,它同時也是“二分”對立的意義體系,它將女人分類為“有尊嚴”的“好女人”和 “無尊嚴”的“壞女人”:對性和身體被動,並且讓它服從於生殖、婚內需求的女人就是“有尊嚴的好女人”,相反的,那些大聲道出自己身體感受的女人(不管是 為了個人身體的歡愉享受,還是像“陰道獨白”那樣服務於性別的公共課題、致力讓女人走出父權的性/別壓迫,甚至是為婦運團體(AWAM)籌款的“身體話 語”)都是“不知廉恥”、“沒有尊嚴的壞女人”,都要被禁止。

因此,以“捍衛女性尊嚴”之名來“保護”女人免受男人傷害,似乎是個異常模 糊的名詞,因為它無法讓女人自父權對女人身體的“好壞二分對立法”中破繭而出、 區別開來,反而膠著於其中,最後甚至可能變成父權“禁止女人的身體說話”和“哺乳是女人的本能” [注4]的合音,它讓女人的身體更加陷入那個讓女人身體難以啟齒的父權圈套。

從這個案例看來,“捍衛女性尊嚴”可能比具有暴力傾向的男人 更具殺傷力,因為它以“尊嚴”之名,埋藏了讓女人或女人的身體發言和說話的機會,它總是在“無 意中”讓那些想要讓身體發言的女人變成“缺乏尊嚴”、“不知羞恥”,甚至可能在“善意中”加深了個別女人對身體或者是談論身體的焦慮、恐懼。

我相信大部分婦女團體“捍衛女性尊嚴”是為了改善女性的地位,或者是為了抵抗父權的性/別壓迫(章瑛尤其明顯表示拒絕娛樂男人[注5]),但是在談論“女 人的身體與政治”時,如果不自覺於“捍衛女性尊嚴”、“不知羞恥”等語言與父權性/別價值觀的關係曖昧不清,它恐怕只會鞏固女人的身體成為父權的性 / 別壓迫場域,而無法讓女人的身體成為自我實現、自我創造,甚至是抗拮父權話語的突破點。

簡言之,當女人展示身體時(不管是“波霸比賽”主 持人傅愛妮,還是“陰道獨白”中的女性演員),那些試圖提升女人地位者(不管是個別女性主義者、婦運團 體、婦女團體,還是致力兩性平權的男性),如果不與父權式的話語(即“保護或捍衛女性尊嚴”、“陰道是鄙俗的語言”等話語)進行區別、抗拮,將會陷入父權 的圈套。

再拿馬國父權宗教以“保護”之名禁止女性在公開場合演出、加入勞動市場和限制女性的衣著選擇為例,到底婦女團體的“保護女人免受 男人傷害的策略”,與宗教 右派對女性身體的道德監控有何不同?在“保護策略”底下,婦女團體和婦運團體要如何才能將自己的“保護策略”區別於父權式宗教的監控?

其實,綜觀父權宗教與婦女團體的“保護策略”,它們的共同點是認為女人(尤其在性上)特別“孱弱”,需要特別保護,好讓她們可以維持特定的功能(如哺乳、 照顧家庭需要)。但是它們之間也不是沒有區別,其中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把對女人的保護從私領域(例如身體)延伸到公共領域(例如限制工作機會和公共場合 的衣著等),並且自覺於公共領域可能改變女性,因此拒絕讓女性面對家庭照護角色與就業需求的矛盾與衝突,以免瓦解原有的父權社會和家庭體系;後者雖然同樣 以保護女性之名,限制女性的乳房功能於哺乳、限制女性的衣著功能於遮蔽身體(不准過於暴露身體某些部位),但是並不排斥女性走向公共領域,而且也未考慮到 女性在家庭內的照護角色將與就業需求起矛盾衝突,也未思及如何解決這些矛盾和衝突。

在這裏有兩個關鍵問題不得不問:如果立意良善的“保護策略”,在執行的結果上可能限制了女性的活動範圍、就業機會和衣著選擇,那麼婦女團體還要不要這樣的策略?我想該問題的答案,應留待個別婦女和婦女團體去思考和抉擇。

若撇開個別婦女和婦女團體的最終抉擇不管,如果女人要擴大自身的活動範圍、提升就業的機會、捍衛自己的衣著選擇權,意味著必須堅持不以父權價值觀為生涯規 劃的參照點,不再以傳統家庭價值觀省視自己的身體,那麼婦女和婦女團體有沒有心理準備接受各式各樣不同於傳統的女人?打不打算接受一個女人既可以自信地展 示美好(不一定美麗)的身體或是身體自主,又可以思想、經濟和事業獨立?要不要重新思考女性身體功能和女性家庭角色的意義?

馬來西亞的婦 女運動,除了自覺到女性在公共領域、政治領域和經濟領域的缺席外,也應該暫時拋開政治正確性(political correctness)和道德正確性(moral correctness)的問題,重新檢視女人的身體在父權社會中所展現的意義,這樣才能擴大性 / 別的辯論,讓婦女運動延伸到性 / 別領域,讓更多女人的身體更加自主(注意!自主是無關“恥辱”和“尊嚴”的),也就是當下在追求公共、政治和經濟領域的兩性平權時,捍衛性 / 別文化的多元差異性質(異於父權的性/別文化觀,也異於其他女人)。


注釋:

[注1]:“陰道獨白”是美國女性主義作家Eve Ensler自編自演的舞臺劇。Eva曾經採訪不同群體的兩百多個婦女,以瞭解她們關於陰道的感受。
[注 2]: 參見www.malaysiakini.com 2002年2月8日的報導“Gov't bans rerun of 'Vagina Monologues'”、2002年3月8日的報導“'Vagina Monologues' ban violates women's right: Suaram ”和Prasana Chandran發表於2002年3月12日的評論文章“The Filthy thing called vagina”。
[注3]:參見2002年7月15日《星洲日報》的報導:“獅城美女自豸當‘波霸’ 鏡頭前脫衣展示身材”。
[注 4]:在2003年9月底,吉蘭丹州政府曾經表示,可能通過一項禁止女性出現廣告的新法令,該法令中的條文包括“一律禁止展示女性的廣告,除非廣告內 容是有關‘家庭和社會性質’ 的廣告,而且也必須是戴頭巾的女性”。將女人的身體限於家庭用途,與將之限於“哺乳”用途,到底有何不同?民間婦女團體對女性身體的看法,並沒有跟宗教右 派作出清楚的區別。
[注5]:在2002 年7月10日《星洲日報》的報導“婦女組織非議獅城電視臺 到馬尋波霸有辱女性尊嚴”中,章瑛表示:波霸比賽“是專門從男性的角度出發,以及為男性舉辦的活動”。


本文原發表於2003年12月20日,雪隆理華同學會與陳氏書院聯辦之"人文沙龍",初稿曾貼于自由媒體延續討論,本文乃依初稿修改成。

圖解:Edouard Manet的畫作Olympia。

星期日, 十一月 12, 2006

親愛的,不要說變就變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莎麗相貌普通,但是潮流、化妝、打扮樣樣行,在男性朋友面前總不忘顧及“男性的尊嚴”,適時表現得柔弱嬌嗲被動。

然而,莎麗跟我在“女人的幸福與男人的自信”(2003.03.24東方日報<名家>)中提到的被動女性很不一樣,因為她從未放棄任何自我挑戰和自我鍛鍊的機會,更不會以此換取婚姻的幸福。

莎麗是個聰明成功的會計師,雖然她暫未想過跟任何男人長久在一起,但是她知道如果要跟男人舒服自在地相處,似乎只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是忘記自己的性別,變得跟男人一樣在咖啡廳高談闊論、刀來劍往,但是她將無福享受與男人彼此照應的互動,因為在咖啡桌上高談闊論的(男)人不能表現得無力或無能,這個時候男人通常稱她為“女強人”。

再不然,她就得順應大部份男人的遊戲,採取被動柔弱的姿態,等男人熱烈高興地為她服務,這個時候她就很可能成為許多男性眼中“惹人憐愛的小貓兒”而大受歡迎。

其實,像莎麗這種俱備靈性、知性和感性的女人清楚知道,儘管女人的形像已經多變,但是在性別文化變遷的過渡時期,大部份男人的眼光還是停留在魔鬼身材或天使臉孔的女人身上,如果女人的身材肥胖、臉孔黑醜,那至少要表現得柔弱嬌嗲被動,就不至於招惹大部份男人的厭惡。

因此,為了在特定時候享受與異性相互照應的互動,莎麗總是在適時甚或是大部份時間,選擇第二種方式跟男人相處。

但這對莎麗仍然不見得是自在舒服的開始。在相處的過程中,莎麗經常經歷一些尷尬的處境,比如某一個浪漫的夜晚,為了不合理的停車收費據理力辯,男人卻因此開口道:剛才沒意見,現在一籮筐,我真不了解妳們女人,跟天氣一樣,說變就變。

作者注:本文原刊于2003年4月份《東方日報》名家版。

女人的幸福與男人的自信


我經常在想,為什麼女人一定要表現得賢淑、柔弱、安靜、被動?不能比男朋友或丈夫能幹精明?為什麼男人又那麼在意自己的學歷、職位和薪水比身邊的女人低?

一位聰慧伶俐的女性朋友曾經睜著明亮的大眼睛告訴我:“‘果斷’、‘理智’、‘能幹’與‘積極進取’是男人的專利,與女性無緣。女人如果想要安然地與男人相處,最好不要表現得太‘果斷’、‘理智’、‘能幹’與‘積極進取’。”

這位聰慧的女性朋友,她懂得在適當的時候表現得優柔寡斷、小鳥依人,上下班、逛街從不乏男性朋友載送、提領重物。

進一步追問為什麼,這位朋友說 :“當女人比男人能幹的時候,大多數男人都會感到自尊受損,感到自殘形檅,並且自我折磨”,她甚至提出,通往幸福婚姻的密碼是“夫妻收入2:1”,所以女人最好不要“強出頭”。

在這裏沒有被提出的是:為什麼從來不曾有人擔心女人會因為男人比自己能幹而缺乏自信?為什麼牽涉到男女兩性的婚姻幸福,是單方面由女人的“配合”來完成? 為什麼大家理所當然地把男人的信心建立在女人的退讓之上?女人的被動與主動、猶豫與果斷和獨立與依賴又跟社會有什麼關聯?

簡言之,建基於男人的自信與女人的退讓之上的兩性關係,到底意味著什麼?

其實我們都知道,儘管女人的退讓、被動、優柔寡斷與依賴等人格特性,有助於建立某些男人脆弱的自信心,但這些條件並不是男人挑選女朋友或妻子的唯一標準。男性選擇配偶的條件可能還包括了青春、相貌等其他條件。

因此,俯視我們的週遭,經常有不少年華老去的女人發現,不管自己再怎麼配合身邊男人建立他的自信心,他再也無心理會賢淑但卻人老珠黃的黃臉婆;這個時候女 人如果想要獨立生活,卻可能驚覺自己不夠獨立、缺乏自信,私人積蓄和經濟狀況卻又因為長期配合建立男人的自信,而導致嚴重貧乏,甚至連主動提出分手、離婚 的能力和勇氣都沒有。這個時候,女人將發現自尊受損、自殘形檅和自我折磨的是自己,而不是男人。

另一種可能的情況,是男人碰上了一個比身邊女朋友或妻子更加委婉、纖弱、小鳥依人的女人,這個高度配合的第三者,比女朋友或妻子長期的矮化自己、委曲求全,更能夠凸顯男人的威風與自信,那麼女朋友或妻子就隨時可能成為他建立強大自信心的犧牲者。

山盟海誓無論怎麼甜美、自我犧牲的光環無論怎麼耀眼,如果把婚姻和愛情的幸福,建基於女性的配合與犧牲和男性的威風與自信之上,無異於把幸福建基於隨時幻滅的泡沫。

這套有關女人幸福的密碼和男人自信心的迷思,跟“女性優先”(lady first)的觀念也脫不了關係,三者都同樣建立在男強女弱、男主動女被動、男獨立女依賴的性別角色分配之上,固化了女人的被動、依賴與柔弱,鼓舞著男人更為主動、積極進取和更具競爭力。

在“女人優先”、“女人配合男性建立自信”、“女人單方面為婚姻幸福負責”這套性別觀念的背後,其實意味著“女人落後”於主動、積極、進取和競爭的機會,也放棄了自我挑戰與鍛鍊的時機。

當女人努力在個性、經濟能力上配合男性的時候,其實男性早已經打好自己的經濟基礎,鍛鍊得更具“男性魅力”,吸引更多比女朋友和妻子更加小鳥依人的女人;而女人卻可能因為長期被動和缺乏挑戰而變得知識貧乏、經濟依賴,甚至在犧牲的歲月中年華老去、樣貌枯凋。

因此,男強女弱、男保護女受護的性別角色分配,其實讓男人掌控婚姻與愛情的主動權和經濟的主控權,當女人順從這套遊戲規則時,意味著她把幸福交付給隨時幻滅的泡沫、削弱自己的經濟基礎和強化自己的依賴。

如果我們夠細膩的話,其實身邊有些女性和男性,早已經摸索出一套平等的愛情模式,他們既可以經濟獨立,又可以彼此自信而平等地分享愛情的甜蜜,而不必然矮化、犧牲自己來配合對方。

但是,我們同樣可以觀察到,那些執意把自信建基於女人的退讓之上的男人,他們無時無刻進行反挫,在維護自信的背後,其實是鞏固自己長期以來脆弱但優勢的地位,因為目前正有更多的男男女女們一起打亂這套性別角色。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保守的回教父權制度,企圖透過一夫多妻的論述,解決寡婦或單親媽媽的問題,而不是鼓勵女人進取、自信,更甭說是擬訂合理的托兒政策,協助單親媽媽經濟獨立。


作者注:本文原刊于2003年3月24日《東方日報》名家版。給自己的評語:本文張力不夠,乃初寫專欄的青澀之作。另外,近日閲讀《華盛頓郵報》已故前董 事Katherine Meyer Graham自傳,特此向部落友推薦,閲讀一個家庭主婦如何慢慢學習成爲全球最有影響力的女人之一。

星期日, 十一月 05, 2006

為什麼花木蘭要代父出征?


在美國唸書的朋友YC來信,針對《女人的馬賽克,男人的百憂解》如此回應:“對女體的“憂鬱”, 不只是男人(所以你用父權), 女人本身可能更嚴重。批判父權固然重要,但是挑戰保守的女性本身可能更有希望。我覺得父權最大的幫兇是保守的女人。我這樣講可能很“政治不正確”, 但是我覺得“假裝女人是團結一致對外反抗父權”的論述,這種“策略上的團結”殺傷力也可能沒有想像的大。當然,我的前提是:女人分裂沒有關係,不一致對外也沒有關係。因為這才是現實。”

朋友YC的確點出了婦女運動的要害:女性不是同質的統一體,保守女性比更多男人更父權,假裝女人團結一致,甚至可能扼殺了女性內部的差異。儘管有些女性在意識型態上極度保守,但是強勢而公開的父權代言人幾乎沒有,因為該意識型態主要是在日常生活發揮潛移默化的作用:很多保守女性是下一代的養育照護者,她們將培養、傳承父權的子孫後代。在公開場合發揮影響力的女性論述,則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論述意在喚醒女性,強調女性潛能與男人無異,很多女性也已經走出家庭,在職場上跟男性平起平坐,貢獻國家、社會發展功不可抹。這一派論述,姑且稱之為“花木蘭論述”:花木蘭代父出征,為家族奉獻,在戰場上捍衛國家,發揮潛能的空間確是擴大了,同時也得背負雙重責任。它們最早可以追溯至6、70年代勞工黨和人民黨的婦解論述,就近則以馬華婦女組黃燕燕和婦女與家庭發展部長莎麗查的公開言論為代表。前者主要針對制度對女性的保障,落實同工同酬、有薪產假;後者提出這套論述,則主要凸顯她們的性別觀點比回教黨來得更現代化和開明。

第二類論述則是“拒絕物化女性”兼具“國家介入”論述。這類論述主要表現在反性搔擾和反色情的議題上。以2002年7月新加坡媒體帶隊來馬尋求波霸的事件為例,它們針對波霸事件,主要是大聲疾呼“堅拒娛樂男人”、“為何不找智慧女人,偏找胸大的女人”、“女性勿忘乳房的先天(哺乳)功能”、“政府應該介入管制”,主要以行動黨的郭素沁和章瑛為代表。更早的話,可以追溯至1982年檳城消費人協會發表的《媒體中的性別不平等》,在其末尾的第五項訴求如此寫到:“政府應該禁止所有利用女體為性物體的廣告、日曆和產品”。

針對花木蘭論述,在近兩個世紀裡頭女性人才輩出的盛況中,女性潛能無異男性已經是不言自明的事實。這類論述的不足,在於它根據生物特怔來劃分和理解性別,強調醒覺、貢獻、犧牲是女性的責任,而未點出男性作為特定結構下的既得利益者和性別作為一種日常學習的社會化結果之事實。可以諷喻的說,花木蘭在戰場上雖然勇猛,戰爭結束恐怕還得退回廚房蓬頭垢面。花木蘭論述單純地視制度的保障,為婦女福利的提升,而不是整體性別文化的改造,讓男男女女可以在更加彈性的公共和私人空間中重塑性別角色、分擔各式各類的工作,而不再是依生物性別分工。儘管這套論述並未質疑性別的形成,但是其積極進步的一面,在於開拓了女性的空間,讓更多女性可以自由進出公共領域,有更多自我創造與改造的機會。

第二類針對女人身體的論述,則顯得過於粗糙。面對女人被欺負的現況,儘管它力圖與國家合作改善女性現況,但是卻無視於國家權力的本質,並且把性別著眼於生物特徵,好像女人身體本身就是一種恥辱的象徵。這種論述訴諸更大的國家權威來保護女人的身體,但卻可能強化了國家對女人身體的限制。這類論述也無力回應國內日益多元的性別現象,例如:為何那些波霸們不但沒有羞恥,反而自豪地拋現自己的身體?為何很多女人自在地尋找愛慾活動?為何“波霸”這個形象就一定是指涉女人無腦,而不是女人可以“波既大又有腦”?

“拒絕被男人物化”的論述儘管能引起大眾共鳴,但是在女性身體自主和女性情慾方面則顯得過於貧瘠,同時否定了女人身體逾越 / 愉悅的可能性,甚至忘記父權制度其實兼具“拒絕物化”和“絕對物化”的雙重標準,前者適用於挑選老婆,後者則適用於賞玩女人、妖魔化情慾主動的女性(如外遇中的第三者、妓女)。女人的身體在這類論述裡頭,既不能成為男性的玩物,但也不能超越“天賦”功能:哺乳、生育和愛的奉獻與分享。綜觀時代的演進,婚姻和生育不過是現代社會中,女性可以從中選擇的多元角色之一而已。因此,看似進步的“拒絕物化論”者,如不小心則掉入“代父(權)出征”的陷阱。儘管它們並未阻止女性進入公共領域,但是引入更大的國家權威來規範女人的身體活動,恐怕是個倒退消極的作法。

女人在拒絕物化之餘,可以像花木蘭一樣與男人在職場上叱吒風雲領軍統帥,但卻不必然要“代父出征”,更勿須掩飾自己的女態和放棄身體的歡愉。當父權與媒體合力窺視“波霸”的時候,當代花木蘭也可以拿起攝影機拍攝自己喜歡的“肌霸”,或以多元的男性形象作為討論的話題,創造新審美標準和開拓輿論空間;當國會的豬玀譏笑女人無法站著小便時,女人也可以揶揄男人不過是女人子宮出來的一塊肉,甚至揚眉回應:女人的奶水孕育了人類的文明。當然,這樣的反擊策略,只供女性做游擊式戰鬥的參考,女人的自主不必然亦勿須以否定或攻擊男性為前提。

最後,任何制度的保障和國家的干預,應該限於去除公共領域(如就業市場)的“進入障礙”(entry barrier)和性別歧視,而不是干預身體歡愉之類的私領域活動。唯有如此,才能開拓寬廣的輿論、公共與性別文化空間,讓女性和男性在職場、愛慾文化、家庭等各種空間共同邁步前進。


作者注:本文分三部份連載於2003年2月27日、28日和3月1日《東方日報》。

星期五, 十一月 03, 2006

女人身體的馬賽克和男人腦袋的百憂解



有人說,大部份女性故步自封,把生命獻給丈夫、孩子和家庭。也有人說,現代女性滿足於市場勞動帶來的薪資,喜歡購物狂歡和偷偷地進行性愛活動。另外則有人說,許多女人沒有爭取獨立自由,積極擴大自己的生活空間。

我 倒覺得,女性並非被動地受環境社會牽制。現存各式各樣的女性形象、性別角色、文化空間和生活方式──家庭主婦、市場勞動、身兼多職的職業婦女、購屋廣場、 消費、BOSIAH(暗地裡進行的身體歡悅)──既是個別女人理性自主的選擇,同時也是她們賴以詮釋自身行為的文化和價值基礎。

因此,個別女人的生活,看似個體偶然選擇的結果,實為特定結構的所限。把批判對準父權結構、國家制度和資本主義生產體系,目的就是開啟個體自由的可能。

就 以馬來西亞電視和中文日報為女人身體加上的馬賽克噴霧(mosaic)為例,這個媒體現象預示了現實中女人進行身體歡愉活動的實況:女人只能偷偷摸摸地進 行性愛活動,不能大聲地張揚自己的身體歡愉。管他是是婚前還是婚後、是良家婦女還是蕩婦、是單一對象還是多個對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得遮遮掩掩地進 行,都得在自己身體的日常行為上加上馬賽克。當然,這馬賽克同時也是這些女性理性地給自己行為加上的保護色(camourflage)。但是對於父權支持 者來說,他們會以保護之名,強制女性終生穿上一套保護外衣,不得自由自決地行使身體權利。

由此觀之,我們只會看到大部份的馬來西亞女性,在國家、父權和經濟生產體系為她們劃定的範圍內行事活動:也就是不違反家庭價值、不違反生殖功能、不違抗男性、不對抗家長和國家首長權威、不要求獨立與自由的範圍內活動。

遮掩裸露的馬賽克,仿佛是對身體的禁錮,但身體的誘惑亦隨之溢出。反諷的是,否定式的再現,反而使女人身體成為無法捕抓的──慾望之淵。因此,全盤控制之不可能,即由此而道出。而父權縈縈在腦設計的女體保護外衣,只不過是自我安慰的百憂解而已。

註:PROZAC是抗憂悒藥,台灣藥商將拗口的英文藥名譯為“百憂解”,讓人馬上可以聯想其藥效。


本文原刊於2003年2月20日《東方日報》名家版。